新房增值税
标准增值税率为19%。符合条件的主要及永久住所可适用有条件的5%税率,须满足面积、价值和用途要求。签约前请税务顾问确认适用的税制;仅凭房产的营销描述并不能确定可享受减免。
产权过户费
须缴纳增值税的交易免收房产过户费。不适用增值税的,法律规定按计算出的过户费减免50%。请向您的顾问或土地测量局索取针对具体交易的计算。
2026年起的印花税
自2026年1月1日起签署的文件已取消印花税。较早签署的文件仍可能需要按签署时适用的规则进行核定。
持续的持有和出租成本
全国性的年度不动产税已于2017年取消。地方服务费和日常运营成本依然存在。租金收入可能需要缴纳所得税和医疗保健缴费;租金的国防税自2026年起取消。
出售房产
塞浦路斯房产的资本利得税通常为应税收益的20%,而不是售价的20%。可扣除费用、通胀指数调整和适用的减免都可能影响计算。请合格顾问计算应缴税额及其他处置费用。
税务居民身份需单独评估
购买房屋本身并不会使您成为税务居民。塞浦路斯有183天规则和有条件的60天规则。较短的规则还要求拥有永久住所、与塞浦路斯存在符合条件的业务或雇佣关系,并遵守在其他国家停留天数的限制。住所地(domicile)及非住所地(non-dom)待遇需单独审查。
审阅日期:2026年10月22日。本指南仅提供一般性信息。在作出承诺之前,请由独立律师或税务顾问确认适用于您情况的规定、费用和减免。
